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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贞村选举委托投票规则引争议 村民联名提异议求规范

2026 年 1 月 5 日,广东省吴川市大山江街道那贞村村民针对本村 1 月 4 日发布的居委会、那贞经济合作社选举公告,正式向大山江街道办事处及河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步提交异议书。异议书直指公告中委托投票规则存在三大核心漏洞,不仅与《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》相关规定相悖,更因公告发布与选举筹备时间紧凑,严重影响村民合法行权,呼吁相关部门立即介入整改,筑牢基层选举公平防线。

异议书清晰列明三大核心质疑,每一项均直击规则要害:

其一,
流程规范缺失 + 时间仓促,外出村民行权遇 “堵点”。公告仅笼统指定联系人,未明确委托投票的书面申请格式、必备材料清单及资格核实操作细则,缺乏统一可依的标准化流程。加之公告发布后筹备周期短,大量外出务工、异地居住的村民因信息不明、流程不清,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委托手续,合法投票权实质上被变相剥夺。

其二,
材料审核违规,为虚假委托留 “漏洞”。公告未要求提交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,既直接违背《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》第二十八条关于委托投票需 “审核备案” 的法定要求,也与广东省内多地推行的 “原件现场核验、复印件留存备案” 通行做法严重不符,无法有效核验委托关系真实性,为虚假委托、无效委托的滋生提供了可乘之机。

其三,
意愿确认机制缺位,存权力操控 “风险点”。规则未明确要求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亲笔签名并按指模,即便后续补充提交相关材料,也难以精准确认委托行为系委托人真实意愿。此种漏洞极易引发 “一人代投数票”“虚假委托操控选举结果” 等违规乱象,严重破坏选举公平性。

尤为值得警惕的是,村民在异议书中特别指出,上述规则漏洞与那贞村此前曾发生的 “贿选操纵权力” 历史问题叠加,将大幅放大选举不公风险,严重侵蚀村民对基层选举工作的信任根基。结合近期国内基层选举典型案例来看,北京平谷区马各庄村曾因 “一人接受五人委托投票”“非近亲属违规委托” 等情形,导致选举当场被叫停;三亚北岭村也曾曝出村支书以 100 元 / 张选票贿选的典型案件,此类事件反复印证:委托投票规则的规范化、精细化,是防范选举乱象的关键防线。

依据《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》相关规定,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外出无法亲自投票的,需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,且每一村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三人,委托手续必须经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全程公示。据此,那贞村村民提出三点明确整改要求:

一是立即制定并公布标准化委托书模板,清晰列明委托申请所需全部材料清单;

二是严格执行 “原件现场核验、复印件备案存档” 制度,明确要求委托双方提交身份证复印件,且委托人必须在复印件上亲笔签名并按指模,确保委托意愿真实可溯;

三是向全体村民全面公布委托投票的完整办理流程、具体办理时限及线下受理地点,并及时公示已审核通过的委托名单,主动接受全体村民监督。

目前,那贞村村民已完成异议书双渠道提交,正等待大山江街道办事处与河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核查回应。基层选举是村民自治的核心载体,委托投票规则的规范性、严谨性直接关系到每一位村民的民主权利,更关乎基层治理的公信力。此次那贞村村民的合理诉求,既体现了群众对民主权利的珍视与捍卫,也为基层选举流程的优化完善提供了现实参照。截至发稿,相关部门尚未作出正式回应,事件后续进展将持续跟踪报道。(本报记者:郑景文)

【编辑:康土泉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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